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科学研究工作,加强学风建设和职业道德修养,保障学术自由,促进学术创新,有效区分学术探索、学术争论和学术不端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学术道德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所有教职工,是全体教职工在学术活动中自律的准则。在我校学习工作的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和外聘兼职教师以我校为署名单位发表成果的,也适用本规范。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