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结合民航行业发展和中国航协各会员单位实际需要,根据《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以市场需求和行业创新发展需要为导向,保证科学性、实用性和系统性。产品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等均可申报,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
(三)技术要求应确保先进性和协调性,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鼓励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和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比较成熟的技术成果和行业应用基础,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相协调;不得利用团体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
(四)团体标准的技术内容涉及范围应符合中国航协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及中国航协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组)覆盖的领域(附件1)。
二、申报范围
(一)鼓励在现有政府规章、政策文件下,通过细化相关要求,明确具体技术措施,制定包括各类规范、要求、规程、指南、评价等项目申报;
(二)鼓励能够与认证评价、检验检测工作联动的并可实现市场化运营的项目申报;
(三)鼓励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研究成果等成熟的科技成果进行标准化转化,鼓励民用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运输以及低空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的标准化转化;
(四)鼓励有关旅客运输服务、智慧民航建设、民航绿色发展、航空油料质量管理等技术领域项目申报;
(五)在满足以下条件前提下,鼓励将民航领域的国内急需、国际先进标准或者国外标准转化为团体标准的项目申报。
1.符合本通知有关申报条件;
2.符合局方的行业监管政策;
3.取得被转化标准的版权方提供的正式授权声明文件。
三、申报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满足以下条件情况下,均可提出立项申请。
(一)保障。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保障配套的技术、设备、人员和经费条件。
(二)广泛。申报单位应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组织不少于5家独立法人单位共同参与标准编写。待立项审查通过后,确保起草组的构成不少于3种类型利益相关方、不少于3家中国航协会员单位。
(三)专业。项目牵头单位落实负责人职责,起草组应包括至少一位接受过标准制修订培训、具有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资质证书或承担过国、行、地标准制修订任务的成员。鼓励与所申报项目专业领域相关的国家级、省部级领军人才以及国际组织、国外科研机构、院校和企业的专业人士参编。
(四)实用。通过前期市场调研等形式开展立项论证工作,论证过程应严谨且论证内容合理,确保具备市场应用的条件,能够有效带动行业进一步发展,有望被中国航协会员单位广泛采用。参编单位承诺使用该标准,并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对外推广。
(五)合规。项目牵头单位承诺不得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的名义要求参编单位缴纳经费,不得以参编费、署名费等方式挂名收费。起草组工作经费应专款用于标准编制工作,且总额不得高于标准编制实际使用经费。
(六)管理。具备所编制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能力,配合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开展宣贯培训、市场应用推广、政策文件和技术指标跟踪、复审等工作。
(七)知识产权。中国航协发布的团体标准,其全部知识产权将归中国航协所有。提交立项申报提案时,项目牵头单位应与中国航协签订团体标准版权让渡协议(附件2),此为申报立项必要条件。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清单
1.《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3)
2.《立项分析报告》(附件4)
3.标准草案(附件5)
4.原创性承诺书(附件6)
5.团体标准版权让渡协议(附件2)
6.项目联络人信息表(附件7)。
(二)填写及报送要求
1.技术要求若涉及试验验证,立项论证文件中应有明确的方法程序,应确保结果可复现。
2.技术要求(引用内容除外),与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一致度不超过30%;严禁抄袭其他任何机构制定发布的标准。
3.涉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并提交证明材料,严禁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4.其他具体填报要求请参见《团标立项提案申报材料填报指南》(附件8)
5.所有材料需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报送,所有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26年6月1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理事楼,310办公室)。同时,将(word和PDF格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xyhykyc@163.com,邮件主题请按照“申报单位全称+申报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
五、联系方式
中国航协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秦进/包志丹
电 话:010-50953961/50959726
邮 箱:ttbz@cata.org.cn
科研处